某钢琴乐理名师为让12岁女儿精通琴艺,去年聘请钢琴老师担任陪练家教老师,不料竟引狼入室,谢男竟趁与少女在琴房独处练琴之际,径自跨坐在少女后方,对少女抚摸胸部、大腿内侧猥亵,事后女童向家人泣诉,钢琴老师遭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依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谢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起诉指出,该名男钢琴老师去年受雇为某钢琴乐理师的12岁女儿担任陪练家教老师,在乐理师住处钢琴房上课,每堂课为90分钟。
去年4月,男师为少女上课时,见少女家人都不在钢琴房,趁少女短暂离开再坐回钢琴椅,竟径自跨坐在少女座位后方,利用少女专心练琴过程,自少女背后对她上下其手。
少女因不堪老师猥亵,藉故饮水,一度起身离开座位,再返回座位继续练琴,但老师竟食髓知味,不但将手伸进少女内衣摸胸,甚至触摸她「该边」。
少女当天一直强忍到课程结束,换乐理师亲自教导后,才忍不住情绪崩溃,泣诉老师的恶行,家人并鼓励她报警提告,检察官侦办后,依法起诉。
该位钢琴师辩称,当时只是陪练且「我对小朋友没兴趣」,不可能做出侵犯女童的事,而且他接过很多家教学生,从没有遇过这种问题,被告后身心都受到伤害。
法乾审理后审酌,男师利用上课机会,趁机对女童做出猥亵犯行,犯后还言词狡辩,事后未向女童及家属道歉或进行调解,犯后态度不佳,判男师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