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妻小芳(化名)被丈夫发现经常带着孩子与一名男子外出约会,小王挨告辩称他因从小在国外读书,交友不拘小节,才会与小芳频频相处,只是朋友关系,但法官发现小王曾被拍到用手伸入小芳裤子后方口袋拿物品,还有许多亲密互动,判2人须赔20万元给小芳丈夫。
判决书指出,小芳丈夫主张,2人婚后经济全由他负担,但小芳前年开始与小王发展亲密关系,且小芳后来对他态度越来越恶劣,小芳甚至会带孩子与小王外出过夜,他为此崩溃求偿200万;小芳则称丈夫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为界线,
小王则辩称他从小在国外长大,个性外放、交友不拘小节,因为自己未婚喜爱孩子,才会与小芳的孩子一起外出游玩,仅是一般友人间正常聚会;但法官勘验丈夫提供的照片,发现小王会用手伸入小芳裤子后方口袋内拿物品,也会用手勾搭小芳手臂,认定2人仅止于普通朋友间互动。
此外小芳曾在与友人的对话中提到「你不要因为我现在有跟Tony在一起就觉得我我把它看成是坏人」;法官认定小王辩称「只是一般朋友帮忙抱小孩、撑伞、搀扶」等语是卸责之词,不足採信,审酌身份、经济地位等,判2人需连带赔偿人夫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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