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被爆出接受业者性招待涉贪,台南地检署却签结,引发各界质疑,台北市议员徐巧芯22日到台北地检署告发陈宗彦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当年承办的检察官涉嫌纵放。
她说,陈宗彦涉犯的《贪污治罪条例》追诉期长达25年,虽然是这是10几年前的旧案,但仍在法律追诉中。当年这个案子检察官只有签结,没有做出任何处分,因此她告发后,是想要了解重新侦查的结果是起诉还是不起诉。
她表示,过去或许检察官就是直接签结,可是最近本案爆发后,包括陈宗彦辞职以及外界后续讨论,让外界感觉到有新证据曝光了,所以她在这个时候用新证据提起告发,希望检察官查下去。
她说,虽然法务部强调会重启调查,但问题是外界不知道要查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如何查,所以提出告发后,不管结果是起诉还是不起诉,至少她会收到起诉或不起诉处分书,到时候可以把检察官这段时间的调查理由,公诸于世,这才是一个开大门走大路的做法。
另外她也告发当年的承办检察官是否纵放、轻放陈宗彦情事。她质疑,为什么当时明明妨害风化的「欧哥」、「豆哥」被抓后,有向法院声请延长监听,就是为了陈宗彦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的证据,却从头到尾连约谈陈都没有,引发各界质疑。
她质疑,检察官当时是否因为跟台南市的高层关系甚密,所以对陈宗彦,赖清德爱将的案子是轻轻放下。
她指出,她有收到爆料证据,就她了解,应该是检察官的格式。里面所有的证据完全是对陈宗彦而来,包含陈宗彦和酒店业者有直接的通联记录,而且有所谓的「咖啡钱」、「不用买单」、「记帐」、「记载老板上面写陈董」。所有的资讯都是对着陈宗彦来的,和检察官的内斗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认为民进党不希望被说是绿营内斗,所以想出一个检察官内斗的说词,可是这个说法跟她手上证据,是完全没有逻辑、没有关系的。
她认为,本案完全是绿营内斗,是因为赖清德有林智坚条款,有黄承国条款,之后马上被丢出陈宗彦的黑资料,是不是就是「你敢动我的黄承国,我就动你的陈宗彦」,这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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