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的南部某电台杨姓创办人,前年假借要体验商品售后疗程,诱骗当时刚满20岁、初入职场的女销售员到饭店内加以猥亵,犯案后他还诬指对方设计仙人跳,最高法院驳回杨的上诉,斥责他犯罪后毫无悔意,依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2月,杨须入狱服刑。
杨男在2021年4月14日与妻子到某化妆品门市消费,因而结识该门市美容销售顾问并取得她的联繫方式,18日他以进行商品售后疗程(即肩颈、脸部按摩)为由邀约她在19日见面,她赴约后,杨男藉故向她表示可前往他所投宿的饭店房间进行商品售后疗程。
杨男在房间内将自己所穿衬衫、外裤褪去,仅着贴身衣物,要求她为其进行肩颈按摩,在她按摩过程中,杨男以双手环抱压制她并亲吻她颈部,经她以手推阻、身体挣扎,杨男再次压制她身体,隔着内裤以生殖器磨蹭、上顶她臀部,她佯以身体不适至厕所内,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讯息予男友求救,协助报警。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及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杨男强制猥亵犯行明确,考量他犯后犹以被害人表现亲热、设计仙人跳等语饰词狡辩,暗指她行为不检,主动献身,显见他犯罪后毫无悔意,判刑1年2月,杨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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