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以北车为家的杨姓女街友,去年某日下雨天穿着雨衣、推着轮椅,从北车一路走了1.5公里,到长春路上某药局前偷走信箱里一个信封袋,得手现金2276元,店家发现遭窃后报警处理。经警方调阅监视器循线在北车附近找到杨女,她到案后还否认犯行;法官依犯窃盗罪,判处杨女拘役55日,可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杨姓女子于去年5月14日上午10时许,在北市长春路上某药局前,窃取店家放置于门口邮箱内的信封袋,得手现金2267元后离去。
被害店家发现后调阅药局外监视器,发现一名身穿黄色轻便雨衣、戴深色鸭舌帽及黑色口罩的可疑人士,拿走信封后推着轮椅就离开,立即报警处理。
承办警员扩大调阅附近监视器画面,发现杨女从北车走了1.5公里来到长春路一带,经警方实际查访,在该处发现杨女所推轮椅,经比对照片之身型、髮型、髮色等,确认窃贼为杨女本人无误。
杨女到案后否认犯行,辩称「我没有窃取邮箱内现金,监视器所摄得之人不是我」。
法官审酌杨女前有多起窃盗前科,犹不思以正当方式获取财物,竟再度行窃盗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法益,素行甚劣,法治观念薄弱,实难宽贷;法官依犯窃盗罪,判处其拘役55日,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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