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陈姓男子2020年8月间邀请朋友小花(化名)到家作客,却趁着对方疲累昏睡之时,趁机脱掉小花衣裤性侵,甚至偷拍其私密处和性爱片,直至小花清醒后,用陈男手机玩游戏,才发现自己被偷拍性侵。新北地院依乘机性交等罪判处4年6月徒刑。
陈男2020年8月间邀请小花借住家中,不过他却趁着小花疲累昏睡时,偷偷揭开小花衣裤,趁机亲吻对方,并偷拍小花的胸部和私处,接着偷录性侵影像,小花因为过于疲累,没有察觉,但她隔日清醒后,用陈男手机玩手游,却发现手机相簿内有自己的不雅照,气愤质问对方,要求把影像删除。
陈男到案后辩称,他与小花前几日曾发生合意性行为,之后还带小花去做医美,小花借住期间,他没有未经对方同意拍摄性爱片,小花提出的影片并不能证明是他拍的。小花则称,她发现偷拍影像后,先是截图传给自己,再将影像删除,双方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她是看到影像才知道自己被性侵。
合议庭认为,陈男和小花是朋友关系,小花并没有诬陷陈男的动机,如果没有此事,小花也不会承认被人偷拍性爱片,更没有甘冒偽证、诬告罪的风险,因此採信小花说词,分别依乘机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判处4年徒刑、6月徒刑,其中妨害秘密罪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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