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去年9月5日晚间,骑着YouBike随机尾随夜归女子搭讪,再伺机性侵对方,案发后,被害女子悲痛地说「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台湾治安这么好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我不知道对台湾是否还有信任」,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将蔡男判刑3年6月。可上诉。
去年9月5日凌晨3点多蔡男在北市一处公园附近,看到被害人骑乘脚踏车独自行经该处,他假藉问路名义搭讪她,她以不清楚搪塞之,蔡见她具有姿色乃骑乘脚踏车尾随她。
蔡男骑乘脚踏车追及被害人,以手勒住她脖子并压制其身体于地面,强行脱其外裤拉炼致拉炼断裂,她虽大喊救命,蔡仍无动于衷,再以手指加以性侵,她极力反抗,以口咬住蔡的手指并大声呼救。
她的邻居见状,在阳台出言喝斥「你在干嘛我要报警」等语,并拨打电话向警方报案,蔡见事迹败露旋即骑乘脚踏车逃逸,警方循线将蔡男逮获,检方侦结起诉。
法官考量案发后被害人说「从案发后我感觉心里受伤,一个多月没办法回去工作,不管在哪个地方我看到男生站在旁边就没有安全感」「我不知道对臺湾是否还有信任」等语,认定蔡造成她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犯罪所生危害程度甚鉅,量刑自不宜过轻,判囚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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