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D奶女神及「小谢金燕」之称的艺人舒子晨,2020年和唱片公司「宇朕国际」闹合约纠纷,她提自诉指控经纪公司负责人邹巧云向周刊记者放话,说她找黑衣人强迫解约,涉犯妨害名誉,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她的上诉,判决邹及记者无罪确定。
陈盈颖(艺名舒子晨)以经纪公司负责人邹巧云,在接受记者採访时,指称董女及其亲友在2020年5月12日下午前往该公司洽谈事务,是「舒子晨找黑衣人来谈解约」、「黑衣人直捣公司并骂脏话」等不实言论。
她还指控镜周刊记者依据邹巧云的不实说法撰写稿件,刊登在周刊,标题为「女神过河拆桥」D奶女神舒子晨求解约,撂黑衣人直捣公司骂脏话,损害她的名誉为由,她自诉邹女及记者涉犯加重诽谤罪。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及高院二审认为,本案有合理怀疑「有相当理由确信言论为真实」,依「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的免责规定,且言论内容与自诉人公开演艺活动有关,不是具有高度隐私期待的「私德」事项,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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