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视制作人邱瓈宽的恩师裴祥泉8年前过世,港星曾志伟跨海对裴祥泉的继承人、胞妹裴祥麟等提告,主张多年来借款5700万元给裴祥泉,继承人应返还借款,一审判曾败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裴祥泉的3名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连带给付曾志伟5700万元。可上诉。
曾志伟委由律师提告指控,他与裴祥泉有多部电影曾有合作,并就他在台湾主演、执导电影所得报酬等款项,约由裴收取处理;双方在2003年间进行结算,确认裴在2003年3月18日应返还他港币1425万元(换算为新台币5700万元)。
曾志伟说,2015年5月23日裴祥泉死亡到现在,有给他这些钱,裴的继承人即应于继承裴的遗产范围内,连带负返还57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曾志伟无法提出明与裴有5700万元借款关系,驳回曾志伟的请求,曾提上诉后,高院二审认定,曾与裴签立之结算书据,经送法务部调查局进行笔迹鑑定,确认是裴所亲书,足证曾与裴确实存在委任关系,且裴尚有5700万元未返还曾,判决继承人须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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