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议员赖文德于去年九合一选举时,以每票1200元至3000元新台币代价请顏姓与潘姓助理向高姓民眾等人买票,桥头地检署调查后,对赖文德与2名助理及5名收受贿款的民眾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出,赖文德与2名助理在去年九合一选举的10至11月期间,陆续向高姓、游姓、余姓等民眾拜访时,以现金1200元至3000元代价向民眾买票,希望民眾支持赖。

赖文德在接受侦讯时否认犯行,但在检方开庭时,却可以对余姓与游姓收受的买票金额提出补充说明,令检察官怀疑余、游是否有遵从桥头地方法院羁押庭法官的相关谕知,以及怀疑赖文德确实参与买票。赖和顏姓助理、潘姓助理各自有买票的行为,属于共同正犯。

检察官请法官就赖文德买票,及余姓、游姓、杜姓民眾接受贿款等从重量刑。另对于高姓与高谢姓民眾因坦承接受买票,符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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