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男子因怀疑妻子外遇,争论不休后离婚,去年他用电脑偷登入对方Instagram帐号,竟在对方自我介绍栏写下「老娘就是喜欢背着老公跟别人同居打炮啦!」还把对方裸照传给朋友,甚至把照片遮掉眼睛并打上文字「我最噁心」,法官依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处有期徒刑4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去年3月8日凌晨1时用电脑登入前妻未登出之Instagram帐号,并在对方个人页面上放上自我介绍文字「老娘就是喜欢背着00跟别人同居打炮啦!○○一直靠X是杀X,很烦」,并传给前妻朋友她的裸照,裸照上甚至被遮掉眼睛并打上文字「我最噁心」。
男子还假冒前妻身分传讯息给友人说「我要感谢国军弟兄一位苏姓士官,谢谢他去睡我前妻让我摆脱一个神经病,也恭禧他一下子就被我前妻甩了不用再受苦」、还说前妻「搬出去跟男人同住打炮,不到半个月,过年不回家,除夕夜回来两小时就急忙去找男人打炮了」,遭女方发现后提告。
法官审酌男子不道歉也表明不愿赔偿,目前从事自由业,月收入约新臺币3至7万元,需陪伴母亲生活,依犯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非公务机关未于搜集特定目的必要范围内利用个人资料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臺币壹仟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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