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17日召开电价费率审议会,考量民生物价稳定性及促进节约能源,住宅每月用电700度以下电价不调整,即每期2个月电费夏月在4,508元以下、非夏月在3,832元以下者不受影响,至701-1,000度则微调3%,1001度以上调10%。台电建议用户,若每月用电超过700度,可评估选用时间电价方案,搭配节电措施进一步节省电费支出。
台电表示,民生用电调幅平均仅2.6%。针对住宅用电只有超过1,000度的部分会被调涨10%,700度到1,000度的部分微调3%,以每月用电1,100度为例,夏月电费由4,651元增为4,772元、非夏月电费由3,844元增为3,941元。
近期外界关心租屋族共用电表恐受电价调整影响,台电建议,分租套房共用电表者,若每月用电超过700度,可评估改採时间电价计费,尖离峰时间分开计费且均为单一费率,不受累进费率的影响,搭配节电措施,可进一步节省电费支出。用户可利用台电官网首页「用户服务/网路柜台」项下之「时间电价试算评估」进行电费试算,或电洽台电各区营业处(或客服专线1911),由台电协助评估。
至于外界关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装置独立电表计费,台电表示,须由房东向台电申请并委托水电分隔屋内线路,须视房东意愿而定。台电自111年3月起,电费单上有增列「去年全年平均电价」,111年7月起另新增「当期每度平均电价」讯息,除可即时反映当期用电平均单价外,亦可使租屋双方迅速了解各期用电状况,供做双方电费计收之参考。
此外,有关公寓、大楼公设,台电会装置独立电表记录公共设施用电量,并非併入各住户电表内计算,不会影响分摊用户住家用电累计度数。譬如某用户3月用电度数为600度,电费1,147元。其居住公寓大厦公共设施3月用电度数为750度,电费1,533元。大楼总共有10户住户分摊公设电费,每户住户当期电费分摊电费即为1,533元/10户为153元。用户的3月电费为1,147元加上公设电费153元,合计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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