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王姓男子在一栋大楼担任保全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业务侵占131万余元。此事直到该大楼主委要缴交电梯维护费时才曝光。由于王男犯后态度良好,且愿意每个月分期摊还侵占金额,因此桥头地院审理后依业务侵占罪判处1.5年徒刑,缓刑5年。
有侵占前科的王姓男子是某大厦管理公司派驻在这栋大楼的保全人员,担任管理组长职务。他在2021年1月至去年年1月间侵占大楼的管理费131万余元,且将这笔钱花光光。直到该大楼的主委要缴电梯维护费用时,才发现管理费用已被人用尽。
此案经主委报警,左营警分局讯后移送桥检并起诉。桥头地院审理后,考量王男犯后态度良好,且已经与该大楼的管委会达成和解,王男愿意由保全公司每月扣薪8000元至1万元分期偿还,法官判处他1.5年徒刑,缓刑5年。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