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指出,为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业务资讯透明度,并增加投资人获取企业讯息之管道,已规范本国上市公司每年应至少在中华民国境内自办或受邀参加一次法人说明会。今(112)年迄目前为止,国内上市公司(不含创新板)总计已办理408场法说会。
证交所持续鼓励上市公司自行办理或受邀参加实体或线上法说会,也鼓励受邀参加法说会的公司自愿申报会议影音资讯,且于申报上传之中英文简报檔中详实说明会议简报之相关财务业务资讯,以提升资讯对称性及强化资讯揭露品质。
另外,证交所提头,自今年1月1日起,全体国内及第一上市公司(KY股)「受邀参加」法人说明会时,每年度应「至少择一」受邀场次,输入会议影音连结资讯,请上市公司尽早规划,以符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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