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曾有强制猥亵前科的牙医,缓刑期满后又涉嫌对诊所女助理伸淫爪,3次趁机摸对方的腰、腹部、手指,女助理后来吓到辞职并提告,该牙医竟反过来控告她偷6千元,遭法官依3个性骚扰罪和1项诬告罪判1年2个月徒刑,但考量牙医已用110万达成和解,宣告缓刑4年。
判决书指出,该牙医3年前曾犯强制猥亵遭判刑7个月、缓刑2年,但他2年前又对一名牙医助理性骚扰,曾指示女助理到2楼煮红茶,并趁机将左手放在对方后腰上,之后又要求对方帮忙擦脸、保养脸部时,手放对方腹部说「生理期状况如何及变瘦」等话题,意图性骚扰,后来女子不再去上班并报警提告。
该牙医分别在110年5月、6月、8月对该名女助理性骚扰,后来该牙医还指控女助理109年7、8月2次在3楼打扫时偷窃共6千元,遭检方依诬告罪起诉;臺南市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评定男子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遭劳工局裁处20万。
法官认为,男子曾犯性骚扰、强制猥亵等罪,但缓刑期满后又再度性骚扰女助理,显然未能尊重女性,对两性平权也没有正确观念,考量到他已在审理过程中坦承犯罪,赔偿110万元达成调解,对方虽不肯撤告,但对刑度没有意见,最终依性骚扰罪,共3罪各判处7个月,再依诬告罪判处7个月,合併应执行刑期为1年2个月,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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