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自3月13日起连续2周执行「行人正义大执法」专案,取缔「车辆不停让行人,维护行人安全,共取缔917件违规。警方今天表示,以「台湾大道、三民路口」及「台湾大道、中华路口」等2处路口取缔件数均破百件为最多,并提醒民眾,自3月31日起将由开罚新台币1200元提高至3600元。
台中第一警分局3月13日至26日连续2周执行「行人正义大执法」专案,针对中区及西区辖区内的机关、学校、市场、百货公司、风景区及医院等附近重要路口,加强取缔车辆不暂停让行人案件,共取缔违规917件,取缔强度及成效为各分局最高。
第一分局交通组组长曾丽玉表示,经执法统计,以「台湾大道、三民路口」及「台湾大道、中华路口」这2处路口取缔违规件各为102件及100件为最多,因中华路夜市、第二市场周边人潮多,「车不让人」违规也多;另外,市民广场、审计新村等周边,因部分无号志路口,违规行为也不少。
曾丽玉呼吁,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遇有行人穿越路口时,汽、机车都应停让行人,必须在行人穿越道前先「完全停止」,注意车前状况,并停让在距行人3公尺(约一个车道宽度),待无行人才可通行。
警一分局分局长吴燕山提醒,「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已完成修法,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等的罚则将自3月31日起提高,由处罚新台币1200元将提高至3600元;行人违规也提高为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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