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一周,我国全面禁用电子烟、严管加热菸。国民健康署统计,新法上路后共完成近千家件次稽查,已裁处166件,违规情形以电子烟广告为大宗,占了70件之多,而电子烟展示、贩卖也分别有39件和29件。
我国自3月22日正式实施菸害防制法新法,除了全面禁止电子烟外,尚未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的加热菸也不得制造、输入、贩售、展示,最高可罚5000万元,民眾若使用上述违法菸品,可处2000元到1万元。
国健署菸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刘家秀说明,截至3月28日止,中央及地方政府卫生局共完成稽查959家件次,其中裁处166家件数;违规情形以电子烟较多,占比约8成,加热菸仅占1成多。
据统计,目前裁处的166件当中,以电子菸广告70件最多,其他依序为:电子烟展示39件、电子烟贩卖29件、未经核定的加热菸广告11件、未经核定的加热菸贩卖7件。目前尚未有民眾因使用上述违规菸品而受罚。
刘家秀表示,裁处家件数包括网路稽查和实体稽查店家。国健署持续和地方政府联手进行网路稽查,分别于日间和夜间各监测一次,中央若发现违规情形,会依店家营业登记地址转给该地方政府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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