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惊魂。高雄一名不知身分的老妇人于4月2日中午12时许在旗甲公路上,穿越道路后朝对向的汽车丢掷玻璃瓶。警方对此表示,妇人此举最高可被罚2900元包含穿越车道与抛掷妨碍交通的物品。
仁武警分局网路搜报民眾驾驶汽车遭人丢玻璃瓶案。当时骑机车的妇人将机车停在路旁后,穿越道路并向汽车丢掷玻璃瓶。警方联繫贴文者,贴文者说不需要警方的协助。仅管如此,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妇人的身分,避免有更多人受害。
此事在网路张贴后,引起网友议论。有网友建议被害人去报警,让其他车友知道轮胎如果破了可以找谁要求赔偿。
警方也呼吁,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1项3款规定,可处500元罚锾。另民眾无故在道路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1项1款规定,可处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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