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微型电动二轮车,新车需挂牌、投保强制险才能上路,修法前已购入的旧车,也有2年缓衝期,为辅导既有车主尽速挂牌,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芦洲监理站也在4月起,于新北市新庄、三重、芦洲、淡水、八里、三芝、石门、五股等区,办理查核挂牌定点服务。
立法院去年4月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电动自行车」更名为「微型电动二轮车」外,并纳入管理,新制在去年11月30日开始实施,新购车辆除了须经检测及型式审验合格外,还要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并投保强制险后才能上路,新制实施后有2年缓衝期,让既有车辆车主可以登记挂牌。
为了让新北市既有车主尽速挂牌,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芦洲监理站本月起,于新庄、三重、芦洲、淡水、八里、三芝、石门、五股等8个行政区,提供查核挂牌定点服务,民眾选择邻近地点办理,省去到监理所办理的时间。
在新制上路后,新北市交通局也祭出多措施因应,去年交通局就连续2个月会同消保官、台北区监理所、财团法人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及警察局针对违法改装、未经检验合格车辆举办联合稽查。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长林碧芬表示,近年来新北市已积极针对违规改装车辆,业者违规贩售改装车的情形已大幅降低,但因现在微型电动二轮车已规定挂牌才能上路,所以针对贩售业者稽查的部分已经停止执行,后续重点为警察局与监理所配合,加强取缔道路上的违规车辆及违规驾驶行为。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由于新制上路后对于既有车辆仍有2年的缓衝期,所以目前针对未挂牌行驶于道路的微型电动二轮车,警方还不会取缔,但仍呼吁民眾能够在期限内完成挂牌,以免日后违反规定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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