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姓男子2014年起至2018年在桃园、新北经营12家网咖店,他不想缴纳高额电费,竟与台电吕姓稽查员合作,每个月给吕男11万不等让其窃电,甚至台电要稽查前,还私下透露给杨男。吕男获利491.5万,遭检方依窃盗、泄密罪起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杨姓男子在桃园、新北经营网咖,他私自从台电拉电绕过电表窃电,并每间店面每月5000元,合计11万不等给与吕姓稽查员,以及不定时提供吕男洋酒,藉此让吕男包庇其窃电行为。杨男被检举窃电,吕男也会回报并无此事。台电要调查前,吕男还会通风报信,让杨男事先得以收拾窃电设备。
检方侦结,将吕男依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嫌,杨男窃取电源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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