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与一名单亲母亲分手后求復合不成,传讯息威胁「我要你全家死」,接着又将人囚禁在自己旅馆房间内,女子被夺手机性侵,最后趁拿到手机时传给前夫「9」、「5」两个数字,前夫与儿子一看就知大事不妙,马上透过她的Google帐号查询定位,报警逮人,法官依犯强制性交罪判男子4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民国110年7月6日用脸书私讯女子说「我要你全家死」等内容,过2天他以要还衣服为由,要女子到他的旅馆房间找他,但他之后就将房门上锁阻止对方离开,还拿走对方手机、性侵对方,过程中男子曾下跪磕头求復合,女子最后趁机拿到手机向前夫求救,警方隔天到场逮人,将女子救出。

女子的前夫表示,当时他发现女子一直没有回覆讯息,察觉不对劲,后来女子突然传来「9」、「5」两个字,他意会是「救我」,后来告知女子的儿子,儿子用女方GOOGLE帐号查到定位在某旅馆,随即报警逮人;旅馆负责人也说当时房内有搬家具的声响,也听到女方说「请把手机还我」,他因此就敲门说「如果你们吵架,有事情好好讲」、「别的房客说要叫警察」,之后房内就安静了。

法官审酌求救讯息内容、旅馆人员证词,女子下体也有撕裂伤等证据,认定男子犯行属实,依犯强制性交罪处4年徒刑,又依2个恐吓危害安全罪各判拘役40日、50日,可易科罚金。民事方面,小芳求偿80万元,最后判赔50万元,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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