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王姓男子先前与朋友一起到三峡一处住宅清扫,见女屋主刚洗完澡裹着浴巾,竟忍不住性衝动,衝上前抓着女屋主的肩膀大吼「想跟你做爱」,吓得女屋主报警处理。新北地院审结,依犯性骚扰罪,处王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王姓男子2020年10月间,协助友人前往新北市三峡区打扫清洁A女的住处,见A女刚洗完澡裹着浴巾,王男竟趁A女来不及防备之际,以右手抓着A女的肩膀说,「想跟你发生性行为」,A女当场反对并喝斥,但王男竟把房门关上,并向A女说,「你一定要保密,不可以把这件事情讲出去,不然我不开房门」等语,后来A女不堪受辱,便报警处理。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指出,根据社会通念及被害人的个别情况,王男趁A女在房间刚沐浴完毕、裹着浴巾之际,抓住对方的肩膀并求欢,有调戏且含有性成分的含意,足以使A女产生被冒犯的不舒服感受,且王男该日仅是协助清扫房间,没有里有擅自触摸A女肩膀,故行为的确属于性骚扰。
法官表示,王男的行为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与心里感受,实在不该,但考量王男认罪,尚有悔意,迄今仍未与A女达成和解等一切情状,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性骚扰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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