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晚间外出倒垃圾时,忘了将门关好,前男友利用这个机会闯入,等她回来后以暴力胁迫加以性侵,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诉。
黄男与被害女子原为曾同居之男女朋友,2人在去年5月初分手,黄男在同年5月12日晚上7点,看见前女友外出倒垃圾而未将住处大门关闭之际,侵入她住处,并躲在厕所内待她返家后,徒手掐住她下巴及脸颊。
黄男不顾前女友口头阻止及反抗,褪去她裤子后加以性侵,后来因为她租屋处房东先前与她有约,前往她住处,见她神情有异,依她手势及唇语通报警方到场处理而查悉上情。
一审及二审都认定,黄男仅与前女友分手后仍不愿接受,不思理性、平和处理双方感情,且未尊重她性自主权,所为实值非难,但考量他犯后终能坦承犯行,态度尚佳,且表示愿意向被害人道歉及予以赔偿,依侵入住宅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4月。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