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哥大即将合併台湾之星,台湾大哥大总经理林之晨今日透露,合併基准日后将採用MOCN (Multi-Operator Core Network)作法,让台湾之星用户在两家公司合併的第一天,手机上就能看到「台湾大哥大」,且因原本台湾之星用户还是使用台湾之星的核心网路,也能降低对台湾大哥大本网用户的衝击,影响可谓有限。

事实上,目前远传电信、亚太电信在5G共频共网也是使用MOCN技术,不过亚太5G用户在手机上仍是显示「GT」。林之晨表示,MOCN某种程度也算是漫游,而且是技术更为进步的漫游,这与远传合併亚太电信,初期可能採纯漫游的作法不同。

至于台湾大哥大因合併案所附加之多项附款,造成合併案综效损失,向臺北高等行政

法院对NCC提起行政诉讼一事,会否担心NCC行政报復,林之晨坦言:「会」,不过这是独立董事做的决定,经营团队也必须遵守,这也是没得选择的决定。至于合併后要缴回900Mhz 或是700MHz,林之晨表示,目前都还在讨论中。

受惠5G渗透率持续提升以及游戏代理与漫游相关收入挹注,台湾大哥大3月行动服务营收创3年半新高,带动第一季行动服务营收年增率达5.4%,除较前一季倍增外,并创5G 开台以来单季最大增幅。智慧型月租用户ARPU亦连续22个月年成长,达3.5%。加上固网服务以及电子商务营收助攻,第一季合併营收年成长8%。此外,mo币多、好速成双、Disney+、OP响乐生活四大独门专案持续提升用户黏着度,辅以推动长约期手机方案,第一季月租用户退租率创歷史新低,仅0.71%。

台湾大哥大公布3月份自结合併营收144.6亿元,EBITDA为29.6亿元,营业利益14.9亿元,税后净利9.4亿元,税后EPS为0.33元。112年自结第一季合併营收430.2亿元,较去年同期成长8%,EBITDA为86.8亿元,同创歷史同期新高,营业利益42.9亿元,税后净利为27.1亿元,税后EPS为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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