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高中校花小芹(化名)的私密照外流,被同班陈姓男子看到,陈男便将小芹右手遮住胸部的跪姿照片取名「心痛」,还在拍毕业照时怂恿同学一起模仿动作。小芹感到备受污辱,于是对陈男提告公然侮辱,但法官认为陈男此行为虽不成熟且不当,但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判陈男无罪。

小芹是高雄某高中的校花,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2021年10月间小芹自拍私密照,将脸部打上马赛克,并传给另位江姓同学,没想到江南在滑手机相簿时刚好被陈男看到,于是陈男开始嘲弄小芹,还将小芹的私密照取为「心痛」。

陈男除了在班上起哄、嘲弄小芹外,还在拍毕业照时带领全班模仿小芹的「心痛」姿势,让小芹备感污辱且相当羞愧,于是对陈男提告公然侮辱。

学校经过性平会调查,认为陈男透过肢体对小芹的身材、行为、性别等特徵进行贬抑、暗示、取笑等意味浓厚的举动,已经构成性霸凌。

法院审理时,陈男承认有找班上同学一起模仿小芹的照片姿势,但陈男也认为,是小芹自己行为不检点,才会和同学一起公审她。

法官认为,陈男嘲弄、模仿小芹的行为相当不成熟且不当,陈男也缺乏性别平等观念,但并不符合法律为「道德的最低限度」原则,因此认定构成要件不相当,判陈男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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