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华视8名员工被资遗,他们指控华视资方无预警资遣员工,不只违反法定程序、积欠同仁薪资不还,更坚持拒绝恢復工作权,愤而提民事诉讼,要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并按月给付工资,但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驳回。可上诉。

台北地院认为,华视资遣这些员工时,确有因亏损而有减少劳工之必要,且华视已与梁、吴员工合意以资遣方式终止两造间劳动契约,且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原告马、杨、潘及陈、刘、任员工,所以华视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终止两造间劳动契约,自属合法。

8名员工的律师指控,在资遣程序方面,华视以业务紧缩为由资遣8位员工,并未符合法定要件,且资遣案发生后,竟还在徵才网站上招募新人填补新闻部职缺,并持续委托外包厂商从事字幕、安管工作,可见华视根本没有业务紧缩的问题,便违法资遣8位资深员工。

#华视 #员工 #资遗 #无预警 #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