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日前公布检察长人事,引发台湾高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宏达质疑「有政治力介入」,检改团体「剑青检改」亦怀疑遴选过程有不当请托、过度联络情事,建请法务部建立公听会制度,法务部25日晚间作出回应,表示将研拟建立遴选多元管道,协助检审委员认识参加遴选者,获得充足的资讯,从眾多候选人中选贤与能。

法务部21日公布全国一、二审检察长人事案,引发议论及关注,剑青检改24日发表声明,经访查发现这次遴选存在若干不当请托或疑似过度联络之情况,为促进遴选之公开、公正及公平,认为有完善程序,希望建立公听会制度并禁止请托与不当连结,且法务部如果画地自限不愿开办,剑青检改可以承办。

对此,法务部今晚回应,近日有检察同仁就检察长遴选乙事,提出办理类似候选人公听会之建议,法务部研拟后为协助检审委员能经由多元管道认识参加遴选者,支持尔后办理检察长遴选时,建立多元管道,让所有检审委员均能获得充足的资讯,从眾多候选人中选贤与能,提出拟任检察长职缺二倍之适当建议人选,再由部长遴选出最适任之检察长人选。

按规定,遴任检察长前,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应就符合资格者,参考其品德操守、学识能力、统御领导、行政协调、敬业态度及业务绩效等评量因素,提出拟任检察长职缺二倍之建议人选,由法务部部长圈选之。

另《法官法》第90条第4项、《高等检察署以下各级检察署及其检察分署检察长遴选要点》第4点及《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规则》第3条第2项分别定有明文。因此,法务部为让检审委员在短期内有更多管道得以充分认识参加遴选者是否具备上述各项评量要件,法务部支持检审委员有更多元的管道及方式得以谘询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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