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修法调高「车不礼让行人」罚锾,嘉义县警方加强取缔违规,且本月10日至27日共取缔102件「车不让人」违规,但包括红灯右转的闯红灯违规案有2073件,仍是大宗,嘉县警局表示,汽机车须距离行人行进方向约3公尺(相当于1个车道宽),保障行人安全。
嘉义县警察局表示,去年发生71件路口行人交通事故,其中有20件是在行人穿越道上肇事,警方长期观测发现仍有将近3成5的驾驶人未能确实停让行人,因而自本月10日至27日由交通队、各分局会同嘉义区监理所、大眾运输业者,在BRT客运朴子转运站等地点加强宣导。
同时在45处易肇事、行人多或学校周边路口,执行现场搜证拦查,并用路口科技执法设备智慧镜头径行举发,全面取缔抢快穿越行人穿越道的违规车辆,共有102件「车不让人」违规,取缔闯红灯(含红灯右转)2073件。
嘉县警局交通队指出,闯红灯仍是违规案大宗,2073件违规案件中有1486件是汽车、587件是机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机车裁罚1800元、大型汽车裁罚3600元、小型汽车裁罚2700元。
嘉县警局交通队指出,中央已修法于3月底调高「未礼让行人」罚锾3600元,目前已取缔的102件「车不让人」违规,汽车裁罚3600元,机车裁罚1200元,但4月立法院更进一步修法调高为罚锾为6000元,保障行人用路安全的力度更加强了。
嘉义县礼让行人闯红灯肇事违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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