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八里枪击案的张姓主嫌,警方依枪炮等罪移送士林地检署,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张嫌涉嫌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7条第4项未经许可持有枪枝、第12条第4项未经许可持有子弹罪、刑法第305条恐吓罪、第164条第1项藏匿犯人使之隐避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系重罪,且有逃亡、灭证及勾串之虞,1日深夜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八里枪击 #条第 #未经 #许可 #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