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男不满范姓女友要回按摩店上班,拳脚相向、不准离开他家,并恫吓「不能离开、不能分手、不能报警」,否人就打死她。施男还将女友带进中市1家曾发生过命案的汽车旅馆,恫称「此处曾有男女朋友因感情纠纷而发生分尸命案」,警告不能分手,范女因头痛要求就医,医院护理察觉有异通报,法官依伤害、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罪判刑11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51岁施男在中市按摩店认识员工范女而成为情侣,两人交往月余后,施男不满女友说要回按摩店上班,2020年10月22日深夜11时许在南区住处动手把她打得鼻青脸肿、多处擦伤。

凌晨两人仍争执不休,因范女手机响个不停,施男认定她隐藏秘密,将她的3支手机朝窗外丢掷,全部摔坏,还以「三不」恫吓,不能离开他家、不能报警、不能分手,否则要打死她。

施男还拿澳门旅游的纪念杯抵住范背部控制行动,24日晚间开车载她载到中市1家汽车旅馆,在房间内恫称:「此处曾经有男女朋友因感情纠纷而发生分尸命案,妳不能跟我分手」等语。施男并扬言:「如果妳报警的话会杀了妳」,「过几年出来也会找人打死妳」,范女不敢求援。

26日晚间,范女以头痛要求就诊,施男隔天凌晨将她载到医院,护理人员察觉有异而支开施男,通知家暴中心。

施男到案否认限制女友行动自由,辩称,并未恐吓分手就要杀她,期间多次外出找朋友吃饭、聊天,她都未报警;命案汽车旅馆就在他家旁边,他讲分尸的事,还叫女友不要怕。

范女拿出两人简讯对话,她在简讯中提到:「你打我3次,还吓我如果离开你就杀死我,然后轻生」,「我真的很怕很怕我死掉,5天都没办法离开真的很怕」;施男则回传:「我只是生气吓你,其实你懂得」等讯息。

法官以施男不知与女友和睦相处、理性沟通,因女友表示要去按摩店工作,而发生争执殴打、摔手机,胁迫不得离去,未赔偿损害及和解,依伤害、毁损及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等罪判刑11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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