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负责人邵维强涉自民国91年起发展共谍组织达20年,吸收前军闻社孔姓记者、前八军团指挥部上校向德恩等人,金门地院今天依违反国安法、银行法判15年,没收犯罪所得。

邵维强侦讯时否认有替中国拉拢军官发展共谍组织,直到法官审理时,因相关罪证明确,才坦承犯案。但经查他并无在担任电视台地方记者期间刺探军情。至于涉地下匯兑违反银行法部分,他则坦承犯行。

金门地方法院考量邵维强自91年起持续为中国地区发展组织,直到遭查获已长达20年,并导致向德恩为违背职务收贿,对国军士气及国家安全危害重大。就违反银行法部分,则考量其他从事地下匯兑期间甚长、金额重大与整体规模,已严重影响金融秩序与外匯管理。

金门地方法院审结后,今天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4年;违反银行法部分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併应执行刑15年,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台币254万3570元及人民币18万元,全案可上诉。详细判决书仍待之后公布。

金门地方法院发布新闻稿表示,曾任记者,现任金门县安全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的邵维强自91年起就为中国拉拢发展共谍组织。他先成功吸收前军闻社孔姓记者,108年间又吸收时任陆军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上校副处长向德恩,此外还涉吸收3名军官,但未成功。

此外,邵维强105年1月至去年2月还涉及违反银行法办理新台币与人民币匯兑业务,金额高达9011万360元,犯行重大。(编辑:黄世雅)1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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