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蔡男在2021年12月间各在304公车及新光三越前的公车站,紧贴女乘客背部、环抱腰部及袭臀;2022年2月间再伸咸猪手对女骑士袭臀,女受惊质问,以手机录影搜证,蔡男否认,并恫称:「恁爸兄弟啦,安怎」、「妳再拍我等一下就揍妳」等语,3女先后报案。法官依性骚扰及恐吓罪判刑11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蔡男在2021年12月20日上午搭乘台中客运304号公车,见女乘客小美(化名)站在车门外等候上车,他趁下车行经小美身旁,紧贴她背部,并伸右手环抱她腰部,小美惊吓挣扎,他才放手快步离开。
隔天,蔡男在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货前公车站,见女乘客小莉(化名)下车,他擦肩而过之际突然伸手袭臀,小莉惊觉与友人喝斥,蔡辩称:「并非故意碰到」,小莉拿出手机录影、请公车司机不要开车,蔡仍离开现场。
蔡男在2022年2月10日下午行经一处骑楼,见女子晓玲(化名)正牵引机车,从后方走过趁机伸手袭臀,晓铃惊觉臀部被「拍打」,回头质问蔡,以手机录影;蔡辩称,「不是故意的」,「已经道歉了」,并恫吓「妳再拍,我等一下揍妳」、「不相信我敢打妳喔」。
双方发生争执,引来旁人关心,晓铃向泣诉被摸,蔡男对她辱骂三字经,大喊:「诬告」,并呛声:「来啊」,「恁爸兄弟啦,安怎,不然要络」,随即离开现场,她持续跟拍,蔡朝镜头大骂三字经,径自离开。
经3女分别报案,称不认识性骚扰男子,检警调阅、勘验相关监视影像及被害女子录影为证。
蔡男辩称,他下车时与小美擦身而过,未伸手抱腰,但影像露馅;蔡又称,不小心碰触小莉,但监视影像中他手部姿势刻意大幅度摆动;蔡称,他行经不慎碰到机车、机车再碰到女骑士,但影像发现,女骑士牵车时,后方空间宽敞,蔡无接近她的必要,且遭机车及人手碰触的感觉不同,不至于误认或混淆。
法官不採信蔡男说法,审酌蔡坦承公然侮辱及恐吓,但否认性骚扰,未与被害人和解,依性骚扰、公然侮辱及恐吓安全罪判他徒刑11月,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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