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林务所园区的绿色休閒渡假园区BOT案,因整体工程严重落后,未能依契约期限营运,金门县政府去年赴金门地方法院对承揽厂商提起民事诉讼。不过,针对金门县政府履约管理有无疏失一事,监察委员陈景峻8日表达高度关切,已申请自动调查。
金门县政府自2011年起办理「金门县绿色休閒渡假园区兴建、营运及移转案」,但承揽厂商未如期履约、工程进度严重落后,并有高达7846万余元违约金等未收缴情事,金门县政府遂于2020终止契约,并于2021年向承揽厂商提起民事诉讼。
监委表示,本案涉及重大建设停滞多年、閒置设施影响公共安全、政府蒙受损失等重大缺失,金门县政府履约管理是否存有疏失?有无行政上纠错究责之必要?有无人员涉及不法?等疑义,皆有深入调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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