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立法院审查监察院人事案时爆发衝突,民进党立委范云指控国民党立委陈雪生用肚子顶撞她,范云指陈涉及性骚扰并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陈须赔偿8万元,上诉后,二审法官劝谕双方和解,但因2人没有和解可能,法官谕知6月6日宣判。
台北地院一审认为,2020年7月14日在立法院议场陈的肚子确有碰到范女的背部,否则陈不会直接表示「肚子」碰触并不会怀孕,且范女主张陈碰触身体时,陈说「我又不是饿死鬼、神经病、往自己脸上贴金」等。
法官认为,陈雪生的肚子碰触范云的背部后,她已表示不舒服,但陈竟仍公开表示肚子碰触并不会怀孕等,以女性生理特有现象及表徵等,具有特定性别之嘲讽、贬抑等回言论回应,致范云感受冒犯、敌意及羞辱,有损范云的人格尊严,构成性骚扰,考量权利侵害的程度等,判陈须赔偿8万元,上诉后,2人都不愿意和解,北院二审法官谕知6月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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