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级生林男为首的制毒集团,在嘉义县东石乡铁皮屋制造第3、4级恺他命,检警查获690余公斤恺他命,还有防毒面具、手套、泸纸、化学药剂等大批制毒用器材及原料,检方侦结,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起诉林男等4嫌。
起诉书指出,28岁林男、25岁吴男、24岁甘男及34岁刘男,租用东石乡一处铁皮屋作为制毒工厂,由林男以自用小货车载运制毒原料、设备,指导甘男、吴男及刘男戴防毒面具操作制毒设备,制造第3级毒品恺他命,部分再混合第4级毒品三级丁氧羰基去甲基恺他命。
检警今年1月间破获此毒工厂,查扣第4级毒品三级丁氧羰基去甲基恺他命毛重396.52公斤、第3级毒品恺他命毛重293.88公斤。
检方认为林嫌集团是有持续性、牟利性、结构性的犯罪组织,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之制造第3级毒品而混合2种以上毒品罪嫌、《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起诉4嫌。
4嫌10日移审嘉义地方法院,经法官讯问后,裁定4嫌涉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制造毒品的重罪,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全部羁押,其中林嫌禁止接见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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