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自称罹患思觉失调症的胡姓男子,2022年7月2日凌晨开车从彰化北上台北,并以时速120公里在士林区闯红灯狂飙,行经承德路、中正路口时,先撞上廖男开的自小客,后又辗毙68岁陈姓保全,胡事后辩称「他用炫光迷惑我,我为了抢救世界,一定要这样做,不知道是真的人」,士院11日依过失致死罪,判处胡6年6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胡男案发当天曾前往南投指南宫拜拜,随后为要与女儿吃饭,开车连夜北上,三总医师证称胡确有疲劳驾驶、产生幻觉的情形,此外胡过程中疑有吸食安非他命提神,但检测第1次时呈阳性,第2次则为阴性,显示剂量很少。
据检警调阅监视器,发现胡开车从国道三号北上,抵达士林区后沿路狂飙,时速达120至130公里间,最后在承德路、中正路口闯红灯,先是撞上廖男的自小客车,后又撞上68岁陈姓保全,造成陈多重顿创、颅脑损伤,重伤送医不治。
警方当时抵达时,胡口中胡言乱语,声称要「拯救世界」后来侦讯时,则称自己是疲劳驾驶,「我要以我的生命为主」、「我有想过要放弃,但是他用炫光迷惑我,但我为了抢救世界,我一定要这样做,当下不知道是真的人…」。
士院审酌,胡有疲劳驾驶、出现幻觉的情形,致死者亲人天人永隔,承受难以回復的创痛,考量被告患有精神疾病,并因该障碍导致辨识、控制能力减低,判处有期徒期6年6个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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