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农业部组织法,规定行政院为办理全国农业、林业、渔业及畜牧业行政业务特设农业部,并明定其10大掌理事项,及设立农业金融署、林业及自然保育署等8个次级机关。
在委员会排审农业部组织法草案的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刘建国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表示,台湾在1988年发生大规模的农民运动,又称520农民运动,而成立农业部为当时的7大诉求之一。歷经35年,农业部组织法今天三读通过,农委会将升格为农业部,令人欣慰。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会处理,保留条文经表决后,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修正动议。
三读条文规定,农业部掌理的10大事项,其中包括农业政策与法规、农业资源永续利用政策与法规的规划等;畜牧业、动物保护政策与法规的规划等。
至于农业部的8个次级机关,三读条文明定,分别是农粮署、渔业署、动植物防疫检疫署、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农村发展及水土保持署、农田水利署、农业金融署及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中心。(编辑:苏龙麒)1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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