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京宅」为亚昕开发与兴富发建设共同投资,由復兴营造承揽兴建,于民国99年取得使用执照,于101年与新东京宅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完成公设移交及公设管理维护修缮之公共基金拨付,于105年更经管委会及其委任之专业技师检查外墙建材无误。
声明指出,民国111年10月6日由臺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召开本案「外墙结晶化玻璃饰板掉落案后续处理方案讨论会」,由新东京宅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亚昕开发、兴富发建设等三方代表共同达成协议,做出3点结论,包括施作防护措施、大楼外墙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面检查、施作防护措施前增保大楼之公共意外责任险。
目前已完成保险及由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全面安检完成,并已完成大楼南北向之防护措施,仅余大楼东向之防护措施,尚待管委会取得住户同意提供施作空间后,始能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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