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选举期间,基隆市某谢姓里长为寻求连任,遭控趁举办里民活动时,赠送里民价值新台币200余元的红枣,经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日前依触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处谢姓里长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4年。
据检调调查显示,去年8月间,谢姓里长举办里民自然生态观摩一日游活动,该活动共计有40名团员参加,其中有20名是西定里里民,其余是里民眷属或西定里有关人员。谢姓里长为了竞选连任,与里干事吕男及张姓椿脚,在游览车上向里民拜票,并送出44包,每包价值新台币200余元的红枣。
检调指出,吕姓里干事在游览车上扬言:「叫我们不能辅选,叫我们不能干嘛,说这样我们违反行政中立法,我们让里长连任好不好!」另外还向里民表示,红枣是谢姓里长自掏腰包购买的伴手礼。
另外,张姓椿脚除了负责代办相关旅游行程外,还在游览车上对团员表示:「里长真的很照顾里民,再来1人当选2人服务,大家手上都有收到里长送的伴手礼红枣吗?」
不过,在法院审理时,谢姓里长坚持否认有贿选的意图。他认为他只是在回程路上看到有卖红枣,就买给大家当零食,团员一半不是他的里民,不可能拿一包75元的红枣贿选。
但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经与店家联繫后,确认红枣每包市售200元,并非价格低廉的一般民生用品。法官认为,赠送此物显已逾越社会相当性,客观上确有可能使收受者产生好感或亏欠心态,进而影响投票意向。
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交付贿赂罪,判处谢姓里长有期徒刑4年、褫夺公权4年,吕姓和张姓桩脚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4年、褫夺公权3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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