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一名70多岁的潘姓男子,去年7月才因盗採牛樟芝遭判3月、缓刑3年,没想到他毫无悔意,本月再伙同40多岁的陈姓男子,到卓溪乡国有林班地盗採牛樟芝等林产物,经林务局花莲林区管理处与警方埋伏成功查获2人,并起出牛樟芝786公克、金线莲14公克,市值约9.5万元,全案依法送办。
林务局花莲林管处表示,日前接获情资,卓溪乡国有林班地有民眾盗採牛樟芝等林产物,派员与保七总队第9大队加强查缉,发现潘、陈两人形迹可疑,频繁出入林班地,经19日埋伏,成功拦截正要下山的2人,当场盘查起出786公克牛樟芝、14公克金线莲及1批犯案工具。
其中,潘、陈两人还将牛樟芝依照尺寸分级包装,A1等级约292公克、A2约450公克、A3则是44公克,经保七总队第九大队19日讯问侦办,20日依违反森林法移送花莲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潘男去年7月因在卓溪山区盗採牛樟芝遭逮,被法院判刑3个月、缓刑3年且罚款15万元,如今再度犯案,恐难逃牢狱之灾,也可能被加重判刑。
据花莲林管处统计,今年度辖内已累计破获4起盗採森林副产物牛樟芝等案件,查获犯嫌12人,盗採牛樟芝逾2275公克、金线莲34公克、台湾山豆根1006.8公克等,林管处除结合在地民眾参与守护森林工作,并扩大派遣森林护管人员,加强国有林地巡护。
花莲林管处呼吁,森林法已于2021年间修正提高窃取森林主、副产物者裁罚金额,最高为600万元,如窃取贵重木及收受、搬运、寄藏、故买或媒介贵重木赃物者,依情节加重处罚其刑至1/2,最高为2000万元以下罚金;为促进民眾举发窃取森林主副产物案件,提高举报奖金至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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