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工权益,北市23日市政会议审议通过修正「劳工职业灾害慰问金发给自治条例」,包括将现有条例适用对象扩大至所有工作者,让实习生、志工也有保障,及给付范围由重度失能扩大至所有失能,失能第6级至15级可给付2万,伤病住院连续7天以上也可给付1万,职业安全卫生科长陈伯端表示,会等到下会期再审,盼年底前可上路。
北市1990年已订定发布「台北市劳工职业灾害死亡慰问金申请办法」,于2012年变更名称为「台北市劳工职业灾害慰问金发给自治条例」,距离上次修正已近10年,这次该条例修正案于23日经台北市政府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后续送市议会审议。
陈伯端说明,原先只针对劳工跟自营作业者,现在放宽对象后,纳入受工作场所指挥监督者,包含实习生、派遣人员、志工、外送员等,金额也由原本仅规范劳保失能伤害等级第1至第5等级,扩增到第6级至15级也可给付2万。
陈伯端也说,以前住院七天也没有给付,因应近年新冠疫情影响,考量许多护理师及护士,因为执行职务而住院需要慰问,住院连续7天以上也会给付1万,至于何时上路,他则表示,这会期快结束,会等到下会期再审,盼年底前可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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