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音乐制作人王治平与前妻范中芬2002年间离婚,范女先前指控,歌手陶喆任意改编其创作的歌曲,公开发行,因此提出违反着作权法告诉,不过,陶喆声称有徵询王的同意才改编(全案不起诉处分),范女后续才得知王治平偽造其签名,签署「音乐着作着作财产权管理契约」,取得歌曲权利金,新北地院依偽造文书判处3月徒刑。
范女指控,她婚后有跟王男合作,王男负责写曲、她负责填词,再由王男将歌曲拿给唱片公司,若唱片公司觉得适合就会找作词作曲者签约,王男也会拿合约给她签约,她没有授权王男在台湾帮她签约,王男也没有跟她提过会在台湾帮她签约。
范女表示,她2017年陆续发现自己写的词被人使用,搜寻中华着作权协会网站后发现,有22首她的作品,为了更瞭解细节,她申请加入会员,但却被协会告知已经是会员了,细究下发现会员资料邮件和电话都不是她使用的,后续才发现王男偽造一份她的授权书,授权书的签名、印章都不是她签盖的。
范女称,她2018年后陆续发现着作权被侵害,提起侵权告诉后,部分涉案人称有跟王男签约且有获得她的授权,因此获得不起诉,由于王男从来不觉得自己犯法,因此她迟至2022年才提起自诉。
王治平坦承有在管理契约签署范女姓名、地址、电话及身分证字号,但对于为何签署范女姓名,他没有印象,向来都是秉持着对范女好的的心态做这些事情,可能是因范女改名字,需要变更合约,他才会替对方签名,他的印象中自己有告知范女签署姓名一事,版权费用也都寄到范女户头。
合议庭认为,王男辩称有将版税匯入范女户头,但细查王男替范女签署加入中华着作权协会的申请书,收取权利金的户头是王男自己的银行帐户,对照范女证述除了丰华公司外,其余公司都没有给付版税一事,也与书证相符,因此不採信王男说词。
合议庭指出,王男替范女签署管理契约时间是2008年间,时间点落在两人离婚后,范女离婚后未与王男同住,难以想像范女在未经王男告知下,授权王男代为签署管理契约,并同意授权将权利金匯入王男银行户头,王男也不记得究竟有无告知范女,因此堪任范女指控属实,依偽造私文书罪判处王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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