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去年在台中一处图书馆如厕时,察觉厕间隔板上方有人持手机偷拍,随即走出厕所堵住偷拍者待的厕间,报警逮狼。台中地院审理时,偷拍的刘姓男子称自己只是在查看隔壁有没有人使用,但法官不採信,依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刘姓男子2022年7月18日下午间潜入台中市某间图书馆女厕,打开手机录影功能后,把手机伸到相邻的厕所隔间上方,企图偷拍隔壁如厕中的女性,但行迹败露,隔壁如厕中的女子A立刻发现并走出厕所,挡住刘男待着的该间厕所,同时报警处理。
刘男接受侦讯时,称自己当时要大号,但他进去的那间是蹲式马桶,他的脚有受伤无法久蹲,当时上到一半想换去使用隔壁的坐式马桶,才会拿手机确认隔壁是否有人,但把手机伸到隔壁再取回时,被隔壁的人看见,他就立刻伸回了,否认偷拍。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刘男进入厕所时,就已看见隔壁坐式马桶为上锁状态,不选择敲门确认是否有人,反倒是持手机镜头确认的行为相当诡异,再参酌报案女子的证词,认定刘男确实偷拍,依犯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