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条款」,26 日三读通过,曾触犯洗钱、枪、毒且经有罪判决确定者,以及犯投票行贿罪,获判有罪判决并「受判缓刑的宣告者」等,终生不得参选。媒体人黄扬明指出,国民党提名现任不分区立委林文瑞参选云林县第一选区,是第一个中枪的人。
立法院三读通过《选罢法》修正案,外界关注条文中新增的「曾触犯洗钱罪判刑有罪确定者」终生不得参选,日前入狱的前总统陈水扁儿子陈致中,政治生命将因此终结。
黄扬明在脸书指出,其实原本法条中就有曾犯「投票行贿罪」有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公职选举候选人,但缓刑者不在此限;此次修法修正为「犯上述之罪,经有罪判决确定并受缓刑的宣告者,亦同」。
他表示,国民党在4月12 日的中常会上,通过提名林文瑞参选2024云林县第一选区立委,林曾在2004年因犯投票行贿罪,获判缓刑,「林文瑞应该才是这次修法后,第一位参选资格受影响者,是否会因此提释宪,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黄扬明也提到,无党籍立委苏震清一审被判10年,同样符合修法后的禁止参选规定。苏震清回应,他也赞成排黑条款,但「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一项有违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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