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区今日上午发生转弯车未礼让行人造成的交通意外,1名正在过马路的清洁人员遭左转游览车撞上,虽然送医后并无大碍,但游览车转弯时未依规定停等、礼让行人,司机遭警方依法开罚,最高可处3万6千元以下罚锾。
据了解,驾驶游览的李姓司机(50岁),今日上午8时许行经林口竹林路要左转中山路时,未依照规定停等、礼让行人,因此撞上正在过马路的清洁人员许姓女子(31岁),所幸许女意识清楚,送医治疗后没有大碍。
警方到场后对李男实施酒测,虽然没有酒驾情形,但因车辆转弯时未礼让行人致人受伤,警方将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4项开罚,将处7200元以上、3万6千元以下罚锾。
警方呼吁驾驶人遵守「路口慢看停」观念:「慢」接近路口,减慢速度;「看」随时摆头察看左右后方有无人车;「停」暂停让行人穿越道的行人优先通行,确实尊重行人合法路权,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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