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龙表示,泰山全体董事改选终将尘埃落定,龙邦国际持有过半股权,董事席次更争取2/3席次,希望让股权结构稳定,对主管机关、公司运营,乃至员工、股东及供应商都是一大好事,后续将广徵食品界、行销等人才,推出专业的经理人团队,全力衝刺改造公司。
泰山公司于5月31日召开112年第二次股临会,当天的会议主席刘伟龙强调,这是过半数股东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73条之1规定合法召开,且经主管机关台湾证券交易所及智慧财产暨商业法院肯认,当天所做改选第23届董事及独立董事之决议,当然合法有效。新任董事选任后即行就任,第22届全体董事、包括前董事长詹景超当然解任。
至于詹景超指称股临会出席股数有误,质疑灌票,股务代理国票综合证券已反驳说明,当日计票系统出席股数之加总栏位发生部分错误,致当场宣布之出席股数不及更正,当日就覆核验算,确认本次股临会最终出席股数为「427,666,856股」,计票系统之错误仅涉及出席股数之加总栏位,其他选举结果均正确无误。
泰山股临会5月31日召开后,泰山总经理蔡政达当天就以「(112)泰总字第009号」函致所有同仁,「查本公司第23届董事选任后,尚未召集第一次董事会选任董事长,故于本公司选任新任董事长前,总经理为本公司最高决策机关及业务负责人,本公司所有相关业务、财务,均应由总经理作最后核决。」新任董事长推选出来之前,由总经理依法暂代职权,对新的董事会负责。
刘伟龙指出,未料詹景超无视选举结果及法律规定,竟然自行认定股临会无效,擅权仍以董事长名义致所有同仁「(112)泰总字第010号」函,宣称龙邦公司召开之股临会系属无效,本公司业务、财务、行政等核决并未改变,均维持现行体制;蔡政达总经理发布之公告,同仁无需遵守。詹景超俨然扮演「太上法院」角色。
更离谱的是,詹景超明知公司将全面改选董事,且无急迫之事由,竟于5月29日晚上8点多,仅以Mail通知第22届全体董事,隔日5月30日上午10点「紧急召开」临时董事会,派任台蜡公司总经理傅振祥担任财务副总经理。该项财务主管人事案,既未经审计委员会审查,程序不合法;且傅振祥开设华海纵横公关公司与泰山有业务往来,亦违反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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