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母亲产后接受月子中心的宝宝写真照服务,拍完照当下被业务人员推销,花1万5买下106张全檔毛片,她事后认为收费过高要求退费,业者却说当时已交给她电子缩图檔,仅愿退3750元;法官认为双方当时签订的交易契约是指收到「制成光碟的较大檔案」,并非缩图檔,判业者败诉须全额退费。
该母亲控诉,她产后在该月子中心接受「加值服务」,可获赠一张含相框的宝宝写真照,去年11月由摄影师拍下共106张宝宝照片,之后业务人员又推销她购买106张「全檔毛片」,她同意支付1万5千后,当天就反悔认为收费过高,要求解除契约并退费,但对方认为相片电子缩图檔已传到她的手机,智慧财产价值无法收回,仅愿退回3750元,她为此提告。
摄影公司则说商品为数位商品,是消费者保护法解除权的合理「例外情事」,认为该母亲无法解除契约,且照片当下已由手机传送母亲,之后会转成光碟檔给对方;法官认为,业者与该母亲的交易属「访问交易」,消费者在收受商品7日内享有犹豫期间,有时间详细考虑并给予解约机会。
此外业者与该母亲的对话中曾说「挑片当天给的檔案会先给较小檔方便浏览,之后商品寄出会有较大的檔案」,法官认为该母亲购买的全毛片檔商品是指「会制成光碟的较大檔案」,而非方便顾客浏览的较小檔案,因此认定业者其实尚未完成履行契约内容,最终判业者应全额退款,全案仍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