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是一位中阶主管,某天她接到员工珍妮的投诉,说业务副总在尾牙时拉她坐在大腿上,并强吻,即使她抗议也不理会。她提出性骚扰申诉,希望小林能处理。
虽然表面冷静,但小林其实吓到了。她反射性回答:「有那么严重吗?他拉妳坐在大腿上,妳又没有少一块肉!」小林掂掂自己的分量,哪敢去动公司的功臣,更别说,副总其实是老板的亲戚,她打算息事寧人。
珍妮没再说什么,隔天直接向劳工局投诉,由于人证、物证确凿,也有小林的反应录音,公司没有负起责任,不仅业务副总被判刑,公司也被公布名称、罚了10万元罚锾。
10万元看似事小,客户却因为看到消息而抽掉了千万订单。小林才知道,原来忽视小投诉,会为公司带来大灾难。
这并非完全虚构的故事,而是综合妇女团体们多年辅导经验的真实案例。
台湾的上市柜公司,也曾有血淋淋的例子。纺织业者年兴,曾在2018年被挪威主权基金以位于非洲赖索托的工厂存在对女工性骚扰、肢体虐待等问题,将其列入投资观察名单,甚至差点被它们的客户、知名牛仔裤品牌Levi Strauss & Co、Wrangler与Lee减少下单。
面对指控,年兴曾一度不回覆,但面对掉单压力,只得积极着手改进,包括聘任外部法律顾问、加强公司内部性骚扰训练、增加外部独立委员会处理投诉等。
当性骚扰发生在职场,公司也必须负起连带责任,就像一个小螺丝钉松掉,就可能造成严重工安问题,企业绝不能被动的等事情发生才亡羊补牢,平时就应积极做好防治,让问题发生的可能降至最低。
但,你知道台湾的职场性骚扰事件,有多普遍吗?
根据劳动部今年公布的资料显示,女性受雇者最近一年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比率达3.3%,男性为1.3%,若分别乘以行政院主计总处的男女受雇员工总数,意思是,台湾1年内,可能有高达26万人都曾受过职场性骚扰。
但是同一份报告也指出,其中有8成以上的人,都没有说出口。为什么他们不说?
台湾的中小企业占比超过98%,专长为劳资争议的律师蔡晴羽指出,可能骚扰人本身就是雇主、或被重用的高阶主管,受害者觉得内部申诉毫无意义:「没有申诉或声张,雇主可以辩解不知情,直接对外求助的劳工,反而成了组织里的麻烦制造者。」
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秘书吴姿莹指出,性骚扰受害者难以对外求助的5大原因,包括羞耻与自责、加害者在过程中持续威胁恐吓、知情者默不作声、社会舆论冷嘲热讽,以及求助管道的二度伤害。
但是,受害人选择隐忍,造成性骚扰案件黑数高,反而成为未爆弹,一旦反扑,往往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如报导开头所举的案例,以及近日台湾社会的纷扰。
要打造性别安全的职场环境,就和企业转型一样,领导者的意志最为重要。
「有企业人资主管告诉我:『我们公司成立50年来,没有发生过性骚扰事件。』」妇女新知基金会副董事长郭怡青律师说:「是不存在?还是被忽视了?」
WTW韦莱韬悦组织人才与奖酬顾问谘询总经理姜欣岚认为,职场常见的性骚扰、不公平待遇等问题,老一辈的人可能习以为常,但新世代的态度正如同热门台剧《人选之人—造浪者》的台词:「我们,不要就这样算了。」
老一辈的人可能以为只有肢体触碰才算是性骚扰,但《性骚扰防治法》明文规定,只要与性、性别有关的言行举止,让他人感到不舒服,就属于性骚扰。一○四人力银行网站「职涯诊所」即有人举例:「打工摔破盘子,主管说再犯一次就扒光我衣服」、「同事每次问问题,整个贴到我肩膀上」,这些,都算是性骚扰。
不论企业、主管或个人,如果在职场中真发生了性骚扰事件,究竟该怎么做?
以企业而言,最该谨记在心的是,打造一个降低发生性骚扰机率、或甚至发生了也让人敢说出来的安全环境。
制度面上,平时就要检视组织的性骚扰处理机制。「为了预防性骚扰事件发生,或万一事件发生后,确保员工能第一时间求援,平时就要不断演练。」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王玥好说:「就跟消防设施检查一样,不是被动等到事件发生时,才手忙脚乱应对。」
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雇用30名以上员工的公司,平日就必须实施防治性骚扰教育训练、也要有处理程序,包括建立申诉管道、秘密调查小组等,并公告周知让员工知道。
如果发生性骚扰事件,企业得知后必须立刻展开纠正措施,譬如,隔离双方当事人避免业务接触、进行秘密且公正的搜证、调查结束后必须提出处理决议并通知双方。若没有做到这些,可依法裁罚10万元至50万元罚锾。
从前「没遇过」的企业,并不代表未来也无须注意。
虽然《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性骚扰防治法》等「性平三法」已通过多年,但法规执行面仍未完备,总统蔡英文表示将列入下次立法院会期的优先法案,据了解,雇主责任将是修法重点。
如一开头提及的案例,职场性骚扰常涉及公司内部的权力关系而调查困难,姜欣岚则建议,可以与外部性别团体合作,一方面是公正第三方、另一方面,调查是专业能力,一般商务人士未必懂得如何调查才不会造成二度伤害。
很多你无心的话语,往往使被害人更难平復,事件更难解决。
如果你是第一线主管,最大的原则是不要否定受害者,其次则是保密。妇女团体指出,常有第一线主管不守密,让受害者饱受职场冷嘲热讽:「这样以后我都不敢跟妳开玩笑了」、「妳有美到让人想骚扰吗?」
至于遇到职场性骚扰的个人,该如何做?吴姿莹指出,最重要的是安定好自己的身心,再搜证。如果是在通讯软体上遭遇骚扰,可将完整的对话与时间截图保存,避免对方收回;若是现场有监视器,则要注意檔案保存时限,尽早取得影像纪录。
王玥好提醒,如果无目击者,可在事后对加害者试探,留下语音或文字纪录,就算搜证不到,也要把骚扰行为详细记录下来,让信任的人知道,可做为间接证据。
她指出,有些职场性骚扰事件没有好好处理,导致受害人身心创伤、工作表现受影响,公司竟全部怪罪受害人。受害人必须记得保留考绩、出勤纪录,必要时捍卫自身权益。
职场性骚扰是隐形的工安事件,组织如何处理、面对,都将影响未来客户与社会大眾如何看待你。
如何在事前建立性别友善环境、事件发生后毋枉毋纵,是台湾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当学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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