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得「莒光楷模」及反毒英雄的已婚黄姓宪兵调查官,前年与林姓女子外遇还在酒后拉扯林女致她受伤,黄男遭处分大过2次、记过1次,及不适服现役退伍,他不服提告请求撤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军方处分没有违误,判决驳回黄的诉讼。可上诉。
已婚的黄男在某宪兵队担任调查官,他与林姓女子外遇且同居,成为男女朋友不当情感关系,前年3月16日他酒后不满林女规劝安静,产生争吵,他用力拉甩她右手前臂导致挫伤,进而引发军民纠纷等违失行为。
宪兵指挥部分别核予大过2次及记过1次惩罚,军方评鑑黄男不适服现役,处分不适服现役退伍从2021年6月1日生效。黄男不服惩罚处分及退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官撤销军方的处分。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黄男具已婚身分且为资深军官干部,知悉国军军风纪维护实施规定之相关内容,其故意违犯「不当情感关系」及「军民纠纷」情节重大,军方处分大过2次及记过1次惩罚,于法并无不合,判决驳回黄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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