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惩戒法院法院院长李伯道涉性骚,司法院称要立案调查,被害人也勇敢站出来,明天会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诉,但也请大家保护她被害人的身分,不要曝光。
声明稿如下:
今早看到,非常震惊,我从没想过这件事情会在媒体上曝光。我想利用这份声明稿,向社会各界说明事情原委。在此,我证实,前任惩戒法院院长李伯道的确曾经利用工作机会对我不只一次性骚扰。我在事发后,请求司法院保护我。时任司法院林辉煌秘书长在我向他报告了这件事后,依照我的要求,採取立即让李伯道先请辞的措施(李伯道在就任惩戒法院院长之前,已经办毕退休),不让他与我有再次接触的机会。
我也请求林秘书长,不要对外曝光案情,不要启动申评会,因为我不想让司法院的其他申评委员知悉我被性骚扰的任何情节,因为我非常非常害怕,我担心只要有人透漏一丝消息,李伯道很有可能会对我作些什么报復的举动,因此我请求林秘书长尊重我的意愿,并保护我的身分,我不想提出申诉。
所以,当媒体向司法院或林秘书长(即现任惩戒法院院长)查证这件事时,甚至到我发布这份声明稿前,我还是请他们基于保护我以及之前对我的承诺,绝对不能对外说明李伯道提前请辞的原因。今天上午司法院发布新闻稿,表示并不知悉这件事,也是基于本人的要求。但我不想再沉默下去,所以选择在此时此刻把事实真相对外说明。
女性同仁在职场遭受性骚扰,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且,事发现场常常并无第三者在场,举证不易。我非常感谢我向司法院林秘书长报告这件事时,他第一时间毫无保留的决定保护我,并依我的意愿及要求处理这件性骚扰事件。
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非常痛苦,我一度怀疑并且自责,是不是我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才会让长官以为我是可以被他骚扰的对象?为此,我也觉得很羞愧,我明明是被害人,但却觉得是我自己做错事,不敢对别人陈述这件事。我非常感谢在事发后我向林秘书长报告此事时,他全力的协助我并保护我。
我原本希望这件事情能够静静的处理,但媒体既然已经报导此事,我觉得我必须勇敢的站出来,面对这一切。
至于李伯道前院长,他当然应该为他的不当行为负责,但那几次的性骚扰行为,是我不愿回忆的过程,对此,我就不再多言,请各位容我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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